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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胸前有颗朱砂痣》

第3章我的朱砂

作者:西走 阅读字体选择:小字

  正是1976年。

  

  1976年的中国。晴天霹雳的中国。开国元勋周、朱、毛相继谢世。举国悲恸,惊天动地。唐山大地震,倾城之灾。在这多灾多难的时刻,戈正华和陈晓梅生下了他们的儿子,生时难产,险些要了陈晓梅的命,如果她不是医生,如果不是戈正华抬着她去镇医院做手术,后果定是相反的。当戈正华的母亲双手抱着大胖孙子,脸上笑的找不着眼睛的时候,戈正华偎在陈晓梅的床头,为她擦去了停留在眼角的泪珠。

  

  戈正华的老母亲一眼就发现了长在孙子心口上的那颗朱砂痣。她大喜出声:“祥瑞啊,朱砂。”戈正华和陈晓梅也抱过去看,果然好一颗朱砂,当胸正中,鲜红欲滴。陈晓梅说:“女儿叫玉凤,他就叫玉龙吧,今年正好也是龙年。”全家人皆大欢喜,惹得外人羡慕不已。

  

  戈玉龙就是我,我就是那个胸口长着一颗朱砂痣的戈玉龙。

  

  伟人们的辞世与四人邦的粉碎,文化大革命的彻底结束,使生在新社会,长在红旗下的我,不由得根红苗壮,茁壮成长起来。窗棱上久冻的坚冰开始慢慢消融,新社会的春天终于来了,连母亲都重拾起了昔日课本,手指拨响琴弦,纸上落下画笔。虽然幼小,年不知事,但姐姐拉着我奔跑在麦田里的身影,至今想起来叫我永生难忘。

  

 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,右派平反,冤案昭雪,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开始相继返城,而在本地成家的就永远地留在了当地。戈家庄一共有六个知青,除了母亲都相继回城。母亲陈晓梅因与父亲结婚,户口已牵至当地,所以已不能返回她日思夜想的北京。而我和姐姐对于她的牵绊已不容她多想。然而母亲并没有放弃她积极向上,求学上进的信心。她日夜点灯熬油苦读着高中时的课本和医学论著,终于在我四岁那年,恢复高考后的第三年,考上了北京医科大学,开始了她的求学生涯,得以重返京城,回归故里,也因此,离开了戈家庄,永远的离开了我和父亲。

  

  在我六岁那年,母亲和她的家人回到戈家庄,与我的父亲戈正华谈了整整三天三夜,最终,母亲和父亲离婚,没有争吵,没有惹闹,没有仇恨,没有怨愤,母亲带走了姐姐,父亲留下了我。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幕,母亲抹着泪拽走了姐姐,父亲黑着脸抱着我。也就是在那一刻我第一次真正知道了什么叫做骨肉分离,血浓于水。

  

  在我十岁那年,母亲和姐姐回来看过我一次,给我带来许多新鲜的城里孩子才有的吃食玩具,书本衣服,我和姐姐照了一张合影,母亲给了我一只画笔。同年底,奶奶永远地离开了我和爸爸。第二年,爸爸就带着我离开了戈家庄,去了新城。我也慢慢开始懂起事来。

  

  说起朱砂痣,至今为止,我都没觉得它是何等祥瑞吉运,给我的生活命运带来什么可高兴和值得宣耀的,相反,我的悲情人生和厄劣命运无一不正映现着它正相反的宿命和诅咒。好在这些久远的事已越来越变得模糊起来,真感叹时间这位剧作家,把人生这部命运大戏架构的如此叫人不屑,又不得不让你TMD叫好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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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我的一次~遇』

直至有一天,也就是在我大学毕业后的第二年,我应聘去到一家新公司~班,后来遇~一位~孩子,徐~蕾,我才~朱砂还真有那么点儿灵验的意思。那是北京一家知名度比较高的设计公司,~锋尚时代设计公司,它的老总是一个海归,~路天宇,四十岁左右,很年轻,曾在美国开过几年类似的公司,他本~就是一个工业设计师,而我学得是建筑环境设计。锋尚设计租驻首都~地,商业黄金圈,王府井南首与东单大街~的新世纪现代写字楼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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